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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该不该被一棒子打死?

发布时间:2020-05-26 23:39 来源:未知 作者/编辑:admin
代孕是试管婴儿技术的衍生技术,与常规的试管婴儿不同的地方就在于最后一步的移植母体,而就这特殊的最后一步操作却引起了国人们对伦理道德的争议。网络上关于代孕的争论主要
  代孕是试管婴儿技术的衍生技术,与常规的试管婴儿不同的地方就在于最后一步的移植母体,而就这特殊的最后一步操作却引起了国人们对伦理道德的争议。网络上关于代孕的争论主要涉及代孕宝宝的归属权和相关法律纠纷、母亲的身份界定、对女性子宫的商业征用,不同阶层女性之间的剥削等等。
    但是,存在即合理,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很多无法自己生育的女性苦苦挣扎想要一个孩子,是代孕技术给她们带去了希望。我国关于“代孕”的法律法规只有一项:原卫生部于2001年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但是这项规定不能依此规章限制公民行使权利,而且内容中也没明确“代孕”的具体形式。所以,目前为止“代孕”依然处于法律的真空地带。
 
    从伦理学角度来看,代孕则属人工生育方式的一种,在伦理上它不涉及婚外性关系等的所谓不道德的行为,若法律没有禁止,它应视为合人类生存法度的正常行为。而伦理道德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自我规范,其含义也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发生变化。
 
    从法学角度来看,美国法官哈尔维·索尔科认为:如果一个人有权以自然性交的方式生育,那么他就有权以人类辅助生殖的方式生育。如果生育权本身受到保护,那么生育的方式也应当受到保护。而美国多洲政府也用同意采用这一角度扩展到用代孕的方式生育孩子。
 
    在我国,每个人也都具有生育选择权。在当事人的自然生育能力不完备时,其享有生育方式的选择权,即选择现代医学生殖技术所能提供的生育方式的权利。总而言之,莲花国际医疗认为对代孕完全禁止或是完全放任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明智的做法应该是结合代孕技术的发展程度、大众的需求程度和国情,对代孕技术采取“有限许可”的方式。